1996年8月,震宇震律师事务所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,原名苏州震宇律师事务所,1999年12月,经司法厅核准更名为江苏苏州震宇震律师事务所,2008年6月,更名为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,在苏州市享有很高的知名度。我所律师均毕业于全国知名的高等法律院校,其中,有从事法律二十多年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知名律师,有具有高学历的研究生律师,有学有多长的双学历律师,有实战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。在吴江律师界,我所产生了首位人大代表、苏州市拔尖人才、国家一级律师(截止2007年底,苏州律师界共有一级律师五名,其中两名已退休)。 我所成功办理了数千件重大民事、刑事、经济纠纷案件,民商案件涉及金融、证券、公司、房地产、知识产权、涉外贸易等法律业务,标的涉及数十亿元人民币。有的案件在国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,几起案件成为国内不同法律专业领域中的首例,受到中央电视台二套、著名网站及许多报刊的争相报道。同时,着力于非诉讼业务的开展,成功参与了许多重大的国内及涉外投资、企业兼并、企业清算、债券发行、工程招投标、房产销售等法律服务,标的涉及数百亿人民币。历年来,我所为吴江市人民政府、人事局、卫生局、土地局、交通局、广电局、地税局、电力局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同里镇人民政府、横扇镇人民政府等行政单位担任法律顾问,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做好法律参谋;同时担任了亨通集团、永鼎集团、吴江农村商业银行、工行吴江支行、太保及天安保险公司等大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,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,成为企业保驾护航的忠诚卫士。 我所同时不忘奉献于社会,积极为贫困或老弱病残者提供法律援助;免费接待来访群众数万人次;与《吴江日报》、吴江电视台、广播电台、《城市商报》、《姑苏晚报》合作,解答群众法律咨询,宣传法律;为贫困学生及受灾群众捐钱捐物,奉献一片爱心,承担一份社会责任。 “团结、勤业、敬业、精业、务实、开拓”是我所律师生活、工作、学习的真实写照,我所几十名律师及律师助理,本着“忠于事实,忠于法律,忠于信任我的当事人”的从业理念,充分发扬团队精神,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。曾连续六年被吴江市委评为市级文明单位。 我所律师勤于学习、研究法律,每年均有多篇法学论文、法律宣传文章于各类报刊上发表。